1. 如何填寫BSCI審核報告
審核報告架構:BSCI審核所收集的全部信息都在BSCI審核報告中記錄。
這包括:
-數據證據
-面談證據
-文檔證明
-主要被審核方(生產商)的績效評估
-采樣農場的績效評估(若有關)
-調查報告
管理手冊第二部分的章節內容遵循BSCI審核報告架構,并向審核員進一步解釋和指導他們了解其希望從審核報告各部分了解的內容。
1.1. 審核時長
BSCI規定最少審核時長應按照被審核方(生產商)的工人人數來確定。
全面審核時長:下圖表明全面審核的最少時間以及面談的最少工人人數。
審核時長包括0.5天報告時間。
跟進審核時長:下圖說明了跟進審核的最少時長以及面談的工人人數。
在這種情況下,審核時長不僅和工人人數有關,同時也和包括先前的調查結果的執行領域問題發現點數量有關。
審核時長包括0.5天報告時間。面談次數仍根據工人人數來確定。跟全面審核一樣。
1.2. 評級的定義
參見BSCI管理手冊第一部分第6章第6.2小節:BSCI審核評級了解詳情。
審核員可在離線審核報告中查詢評級的定義。
1.3. 封面
審核員使用本部分提供關于被審核方(生產商)和審核公司、以及審核執行條件的基本信息。
審核詳情、審核結果和審核公司詳情是封面的組成部分。
1.4. 一般信息
審核員使用本部分提供關于審核執行條件的一般信息。
審核范圍和方法:BSCI 平臺自動生成本模塊信息。審核員不能更改該信息,但能夠合理闡明部分選擇(如零容忍問題或審核干擾)。
審核時長:審核員匯報被審核方(生產商)提供的工人人數,以供確定審核時長參考之用。
本部分中的人數可能與審核時的工人人數不對應。審核員無需調整新的審核時長。但是,因為這表明了被審核方(生產商)的不當陳述,因此必須在“實施綱要”中說明其不符之處。
審核報告實施綱要:審核員通過合適的方式綜述被審核方(生產商)及其在審核期間面對的不同情形。
審核員必須在實施綱要開端描述包括地點和生產設施的情況(例如被審核方(生產商)是由位于2樓和5樓的2個生產車間所組成,或者被審核方(生產商)由一家包裝工廠和一個種植林組成)。本部分包括采樣農場的信息(如適用)。
保密意見實施綱要:審核員通過合適的方式匯報任何額外意見。因其性質,審核員必須對這些意見保密。
1.5. 審核信息的證據
審核員使用本部分收集關于被審核方(生產商)信息的證據。
被審核方(生產商)的背景信息:審核員必須驗證被審核方(生產商)在
準備階段提供的信息。
-有效證書:特別要注重社會審核證書的有效性。
例如,在食品和農場行業,被審核方(生產商)如果獲得有效的全球GAP證書,可以縮減30% 的審核時長,而關于健康和安全和環境的執行領域無需現場核實。因此,驗證該證書的信息至關重要。
被審核方(生產商)業務活動:審核員必須填寫關于被審核方(生產商)的一般外部信息(例如法定最低工資),并與被審核方(生產商)的具體做法進行比較。
審核員在報告中合適的部分說明:
-在審核時核實采樣工人工作時間的案例
-在審核前六個月內導致加班的特定情形
-在審核前六個月發生的任何意外
-特別關于工人代表的信息
被審核方(生產商)生產架構:審核員必須驗證關于工時、夜班工作和輪班的信息(如適用)。
被審核方(生產商)的生產日程:審核員必須驗證被審核方(生產商)提供的有關生產水平的信息。
被審核方(生產商)的社會績效管理:審核員必須驗證并收集關于不同社會責任績效領域的負責人姓名的信息。其他相關標準問題的信息(例如高風險生產技巧)也要在此處匯報。
被審核方(生產商)的雇用結構:審核員必須盡其所知,在審核時提供關于勞工的最準確信息。按原計劃執行審核時,本部分的人數可能會與被審核方(生產商)的工人人數不相符。
報告不符合項:審核員無需調整新的審核時長。但是,因為這表明被審核方(生產商)的不當陳述,因此必須在“實施綱要”中說明其不符之處。
住房(如適用):審核員必須描述被審核方(生產商)直接或間接提供的住房設施。
1.6. 公平報酬快速掃描
審核前,審核員預估和計算該地區的生活工資。他/她使用本部分評估被審
核方(生產商)提供這些信息的能力。審核員不得將其評估結果與被審核
方(生產商)提供的結果相比較。對此,審核員必須評估管理層和工人對
下列內容的理解水平:
-工廠所在地區內的勞工生活成本
-實際報酬和公平報酬之間可能存在的差異
-謀求填補差距的潛在措施
審核員可查詢其他來源已了解更多關于區域背景信息:
-政府數據(統計、社區發展部門)
-在當地地區內的工作和說明其行業的當地或國際非政府組織
-可能可以提供部分問題答案的社區組織
良好實踐:被審核方(生產商)在審核前能獲取公平報酬快速掃描模板。
若被審核方(生產商)提供該信息,審核員必須確認為調查報告中的”良好實踐”,包括公平報酬算。
1.7. 青年工人數據
審核員使用本部分收集關于被審核方(生產商)直接或間接與其訂立合約的青年工人的信息。
審核員匯報工人記錄中發現的青年工人人數。 此外,審核員必須跟10%已識別的青年工人(2(最少)-10(最多)人)進行面談,尤其注意給予他們:
-職業培訓
-申訴機制參與機會
-職業健康與安全的特殊培訓
1.8. 申訴機制
審核員使用本部分在被審核方(生產商)處或外部收集關于提出申訴的信息。
此外,審核員描述被審核方(生產商)調查和改善申訴所采取的不同步驟。
1.9. 供應鏈規劃
審核員使用本部分收集關于被審核方(生產商)的不同商業伙伴的信息。
商業伙伴無需列名,但他們至少需要以編號識別不同通的商業伙伴。
被審核方(生產商)或審核員均可提供編號以對業務進行保密。
在本欄可選擇各類商業伙伴:”商業伙伴類型”。若清單內不包括商業伙伴類型,審核員應選擇“其他(請詳述)”并在下一欄中詳述商業伙伴的類型。
對被審核方(生產商)的重要性:審核員必須根據被審核方(生產商)
對業務關系、業務量、依賴性和/或風險的概述選擇“被審核方(生產商)的高、中、低重要性”。由于招聘代理和在家工作者代表額外的被審核方(生產商)社會風險,他們通常被視為具有高重要性。
已簽署的BSCI 行為守則:審核員必須匯報商業伙伴是否已簽署包含相關實施條款的BSCI守則。 該證據必須從被審核方(生產商)記錄中收集,并跟相關商業伙伴進行核實(如有可能)。
包含在采樣商業伙伴內:審核員必須在其選擇審核的農場一欄中備注。
審核員必須僅從先前已并入被審核方(生產商)的社會管理體系中且經其內審過的農場中選擇。
若審核范圍未包括采樣農場,則本欄目不適用。
1.10. 利益相關者規劃
審核員使用本部分收集關于被審核方(生產商)已按其業務識別出的利益相關者的信息。
利益相關者可以是內部(如工人和工會)或外部(如投資人、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利益相關者。若被審核方(生產商)已識別出了一些利益相關者,審核員必須注意并核實其情況。以下是被審核方(生產商)可與利益相關者互動的最常見情況:
. 培訓
. 自由結社
. 給予弱勢工人的特殊保護
. 反對招聘童工
. 申訴機制
. 反腐敗
上述方面適用于內部和外部利益相關者。
良好實踐:被審核方(生產商)已經在審核前獲得BSCI的利益相關者規劃模板。若被審核方(生產商)已提供相關信息并規劃其相關利益者,審核員必須在調查報告